日期查询:2022年08月31日

我省下发《通知》遏制“天价”月饼

  本报记者 张丽
  
   月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食,而“天价”月饼现象背离了传统文化本源,助长了奢靡浪费,对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近日,山西省商务厅下发了《关于遏制“天价”月饼 推动月饼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遏制“天价”月饼,促进月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为提倡节俭、反对浪费,推动月饼消费回归传统文化本源,形成简约节俭、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按照《公告》《通知》要求,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电子商务平台等市场主体,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并妥善保存销售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交易信息,保存时限不低于2年;鼓励经营月饼的商场、超市等市场主体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包装做到简约绿色,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及餐具。
   为让更多企业尽快了解国家遏制“天价”月饼精神,《通知》还要求相关行业协会要积极推动行业自律,主动发布相关倡议,组织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按《公告》要求依法经营,引导骨干流通企业依法经营、合理定价,带头生产销售物美价廉的月饼,减少过度包装。
   近年来,中秋节期间月饼券、卡等提货卡券日益流行。为规范市场秩序,《通知》将月饼券、卡等提货卡列为监管的重点领域之一。《通知》同时督促发行月饼券、卡等提货卡券的企业严格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款管理办法 (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省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纠正企业违规发卡行为,对严重违规企业予以媒体曝光,指导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内发行月饼券、卡等提货卡券的企业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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