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9月05日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扎实开展改革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

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扎实开展改革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截至目前,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84件、修改88件、废止45件,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09件,立法工作呈现出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
   全省上下牢记“在转型发展上率先蹚出一条新路来”的教导,全面推进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然而,转型综改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一些体制机制障碍,迫切需要立法破解和回应。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将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立法服务先行先试,结合编制五年立法规划,部署了“1+X”转型综改法规体系,“1”是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为统领,“X”是围绕“优化环境、激发活力”和“促进创新、转换动能”思路,系统制定若干改革领域配套法规,全方位促进高质量转型发展。
   创新是发展第一动力。2020年5月,山西省出台全国首部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为内容的条例。这部历时一年多起草审议的法规,标志着山西省“1+X”转型综改立法的“纲”已经确立。此后,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化营商环境、大数据发展应用等法规相继出台,搭建起了支撑转型综改、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框架。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事项选择中,坚持“一事一法”。聚焦具体问题进行专门立法,努力做到切口小、有特色、精细化、可操作,对涉及范围比较大的事项,选题时注重抓住关键节点,实施重点突破,让地方立法更务实、更接地气。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制定扶贫开发、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等法规;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动物防疫条例;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呼声期盼,制定家庭暴力预防处置、禁毒、预防制止餐饮浪费等法规,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针对山西生态环境保护实际,制定完善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制定修改汾河、湿地保护等一批法规,省市联动、市市协同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保护立法,支撑全省一盘棋、共抓大保护;立足山西丰富厚重的文化遗产,在全国省级层面率先出台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制定传统村落、老陈醋保护法规,启动修订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地方立法工作体制机制,成立立法协调小组,持续推进人大牵头起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重要法规草案,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意见,建立重要法规草案人大和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 “双组长”制,制定实施性法规和工作性法规相关制度,发挥法制委“统”与人大其他机构“专”的作用,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立法机制、突出立法重点、丰富立法形式,继续推动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全面提升。 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