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05日
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专场发布会举行

天更蓝水更清山西“绿色本底”更殷实

  本报记者 孟绍毅
  
   1-7月,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39,同比下降12.6%;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米;全省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到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今年以来,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省58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由2016年的48.3%上升到“十三五”末2020年的70.7%,提升了22.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由2016年的27.6%到2020年全部消除。
   8月4日上午,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五场发布会,也是省生态环境厅专场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言人、一级巡视员陆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保护监察专员李凌昇,介绍了我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奋力满足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三晋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支撑点,成为展现表里山河、美丽山西的发力点。到‘十三五’末,全省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有力构筑了山西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本底。”陆东说。
   据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决胜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等方面,都取得了实效。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我省坚持“转型、治企、减煤、控车、降尘”五管齐下,“产业、能源、交通、用地”四大结构持续优化,建立完善太原及周边“1+30”区域联防联控,开展夏季臭氧污染治理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等专项行动。“2020年,全省PM2.5平均浓度、优良天数比例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均排名第二。特别是今年7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创有监测记录以来月度最好水平。”陆东说。
   在全面决胜碧水保卫战方面,各级各部门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的殷殷嘱托,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强力推动水污染治理攻坚,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措并举,“查、测、溯、治”多管齐下,科学谋划实施393项省级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全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全面完成汾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0年,汾河流域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习近平总书记用“沧桑巨变”点赞汾河治理成效。目前,全省58个国考断面全部退出劣V类,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到70.7%,兑现了省委、省政府向党中央作出的庄严承诺。
   在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方面,坚持强基础、控风险,完成农用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联动监管机制,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7%,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90%,实现了国家下达的目标。
   同时,我省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绿色生态屏障。开展黄河流域重点地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扎实推进“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广泛开展国土绿化彩化财化行动。202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23.18%,超过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以汾河为重点的“七河”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深入开展,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重点项目扎实推进,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全面开工建设。积极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我省右玉、沁源、沁水、蒲县、芮城等5县被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右玉和沁源2县荣获国家级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创新实践基地,以示范引领推动绿色发展。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沙漠公园、地质公园、自然文化遗产7类270处自然保护地实行集中统一保护,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物种资源调查评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及时掌握生物多样性动态变化趋势,提高生物多样性的预警水平。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呈现空气质量各项指标全面向好、PM2.5平均浓度创历史最好水平、SO2平均浓度持续大幅改善、空气质量改善的惠及面更广等特点”刘大山说。
   1-7月,全省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5.39,同比下降12.6%。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64.4%,同比增加0.6个百分点。六项大气污染物指标中,臭氧平均浓度保持稳定,其他5项指标均实现大幅改善。其中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8.4%,PM10同比下降9.4%,SO2同比下降25.0%,NO2同比下降12.1%,CO同比下降25.0%。
   1-7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9微克/立方米,向30+的目标迈进。特别是7月当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31.2%,创我省开展PM2.5监测以来月均值最好水平。
   1-7月,全省SO2平均浓度下降到1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0%,连续四年保持20%以上的改善幅度。
   今年以来,全省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都实现改善,长治、晋城、朔州、大同、临汾、太原、晋中等7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在10%以上。以上7个市在国家刚刚通报的1-6月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进入空气质量改善前20名,其中,晋城第4、长治第5、朔州第7、太原第10、临汾第14、大同第15、晋中第16。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基础还需持续巩固,工作力度还需持续加强,容不得丝毫松懈,必须保持战略定力,持之以恒、扎扎实实推进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刘大山说。
  
  水环境质量极大改善
  
    “‘十三五’期间,山西省水环境质量取得极大改善,全省58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比例由2016年的48.3%上升到 “十三五”末2020年的70.7%,提升了22.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比例由2016年的27.6%到2020年全部消除,特别是汾河流域国考断面2020年6月底全面退出劣Ⅴ类,实现了‘一泓清水入黄河’,水环境质量创历年最优,全面完成‘十三五’国家水环境质量考核任务。”李凌昇说。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省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省领导多次实地调研、督导检查、现场部署,组织召开全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省人大通过地方立法颁布《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省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汾河流域治理攻坚战的决定》,印发《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山西省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等系列方案,出台 《山西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山西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全面倒逼污染控制水平。
   同时,我省按照“一断面一方案”原则,精准谋划、科学推进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针对冬季、夏季汛期等特殊时段,通过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保(提)温提效、建设污水处理厂调蓄池、改造双回路供电等措施,提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水平。率先在汾河流域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有效管控河流纳污量。建立汾河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机制,汾河生态基流趋于稳定。推动跨县界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提升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厘清市县治污责任。
   此外,我省还定期组织研判,全面加强形势分析、水质预警,建立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调度制度,每月向各市党委政府通报国考断面恶化及排名情况。实施专项督察。对汾河国省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定点督察,对沿汾六市开展专项督察,有效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
  
  建设成生态保护样板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加强黄河流域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以汾河为重点推进“七河”全流域生态治理,继续让汾河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以太行山、吕梁山为重点持续加强国土绿化,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保护生物多样性,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延伸深度、拓展广度,巩固污染防治成果,有效管控环境风险,决不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把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山西行动作为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美丽山西的重要举措,加速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发展生态环保产业,健全生态保护补偿、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产品市场交易机制等绿色发展法规制度体系,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坚持把绿色发展广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加大宣传教育、普及推广、示范引领力度,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凝聚起共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美丽山西的强大合力。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将持续推进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铁高速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科学谋划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并扎实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山西全省域纳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空气质量保障区域,其中8个市纳入重点保障区,3个市纳入一般保障区。目前,我省已初步制定工作方案,正在细化污染减排管控清单。通过保障绿色冬奥,促进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能力跃上一个新台阶。”刘大山说。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我省将持续深化“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工业废水、城镇污水、农村排水”五水同治,坚持“控污、增湿、清淤、绿岸、调水”五策并举,按照“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要求,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靶向治疗、防治一体、精准施策,坚决消除劣V类水体,确保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十四五’阶段,山西省地表水国考断面由“十三五”的58个增加至94个,2021年上半年,全省Ⅰ~Ⅲ类优良水质断面59个,占比62.8%,劣Ⅴ类水质断面8个,占比8.5%;国考断面主要超标因子氨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3%,总磷浓度同比下降30.7%,水环境质量总体进一步改善。”李凌昇说。
   “展望‘十四五’和2035年远景目标,我省将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围绕全方位高质量发展,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努力把山西建设成为资源型经济省份生态保护样板、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绿水青山’‘金山银山’双向转化示范区、京津冀一体化发展生态文明领域重要成员,努力谱写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山西篇章。”陆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