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12日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六位一体”构建“未保”新格局

  本报记者 陈彤
  
   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自成立以来,始终以“静芳工作室”创建为抓手,以“静护花开,破茧成蝶”为理念,着力于犯罪预防的“事前”环节和矫治帮扶的“事后”环节,通过线上线下双运行模式,全力构建起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创新理念 全面帮教
  
   针对未成年人不同程度的罪错行为,第四检察部采取轻重有别、逐渐递进的差异化干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矫治,帮助未成年人健全法治意识。
   针对犯罪情节恶劣而被采取羁押措施的未成年人,该院在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挂牌成立了“太原市检察院、晋源区检察院未检驻所工作室暨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通过制作“成长手册”等,重点掌握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困惑或苦恼等,为其“量身定作”帮教方案。
   针对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该院联合山西爱邦青少年社会关护服务中心、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专业帮教机构,对该类未成年人展开帮教。
   此外,该院在太原市技师学院、晋源区中心敬老院、康培集团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将有学习意愿的,安排至太原技师学院学习技能;将有务工需求的,安排至康培集团务工;对做出不起诉和处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要求其定期参加敬老院公益劳动。
  
  研发平台 倾力帮助
  
   为保证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质量,该院利用“静芳工作室”微信公众号,积极研发“未成年人在线帮教应用平台”,全面对非羁押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实现了“线下帮教、线上反馈,线下劳动、线上学习”的立体帮教新模式,并荣获2019年“全国检察应用案例二十强”。
   针对具有较大犯罪危险性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员,该院大力开展“临界预防”工作。“我们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员的案件信息线索,对该类未成年人采取刑罚之外的专门性教育矫治措施,进行提前干预。”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宋静芳说,“同时,我们还联合专业帮教机构为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员精心制定帮教计划,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对有需求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
   不仅如此,该院还通过座谈、游戏、法治教育等多种形式,让检察官、帮教老师与未成年人拉近距离、敞开心扉,深入交流,帮助未成年人纠正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等,确保临界预防工作取得实效。
  
  加大保护 创新宣传
  
   为切实加大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司法保护,该院还出台了相关制度,就提前介入案件类型、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等工作制定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实现性侵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积极引导侦查,进一步提升办案规范化、专业化。
   同时,设置“一站式取证车辆”和“一站式办案区”,开展“一站式”取证,真正实现了在同一场所一次性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法治宣讲等工作,避免重复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等。
   该院还创新了法治宣传教育模式,通过自编自导自演校园法治情景剧《法,就在我们身边》,以学生的视角用故事诠释法律,将警示融于情景。该剧赴多所学校进行展演,得到学生、老师及社会的一致好评。
   今后,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总体部署,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要求,不断提升“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效能,实现融合式监督、立体化保护、品牌性创新,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水平,为祖国花朵茁壮成长贡献晋源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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