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25日

全省9万余名行政执法人员集训

  本报记者 王钰钦
  
   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于7月15日起正式实施。新法有哪些变化?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该注意什么?近日,在由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第二讲上,太原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杨建华副教授以《新<行政处罚法>修订条文对比与解析》为题,进行了专题辅导。全省9万余名行政执法和监督人员齐聚线上,共同学习了新《行政处罚法》修订的精神要义。
   其间,杨建华围绕行政处罚的定义和种类、行政处罚的设定、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行政协助、没收违法所得、一事不再罚款、处罚裁量情节、裁量基准、特定领域追责期限延长、从旧兼从轻、行政处罚证据和行政处罚程序等方面,通过对大量行政执法案例的分析,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的具体要求,对《行政处罚法》新修订内容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解读,脉络清晰、重点突出,对于行政执法人员贯彻实施 《行政处罚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行政执法大讲堂共举办了两期,受到了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