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9月23日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对少先队的领导,全面加强党、团、队一体化建设,聚焦培养共产主义接班人,聚焦传承红色基因,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把握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工作主线,坚持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相统一,不断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团结、教育、引领全省少年儿童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施少先队思想政治引领工程
   1.教育引导少先队员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教导。大力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有情感、有温度地传播习近平总书记为国担当、为民执政的感人经历和生动故事,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员的希望要求,引导少先队员增进对党的领袖的情感认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大力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讲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故事,深化“红领巾心向党”活动,引导少先队员观察新时代祖国和家乡发生的巨大变化,体验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感受“中国共产党能”“马克思主义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从小筑牢听党话、跟党走的情感基础。
   3.从小培育少先队员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的萌芽。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儿童化解读,讲明白共产主义社会是值得追求的最美好社会形态,加强党史、团史、队史知识普及,打牢党团队一体化政治培养链条根基。引导少先队员从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团结友爱、乐于奉献、遵纪守法做起,培养团队意识、集体主义、纪律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逐渐养成共产主义道德。
   4.引导少先队员从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少先队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少先队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熟记熟背、入脑入心,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加强对杰出领袖、革命先烈、改革先锋、时代楷模、道德模范等先进人物事迹宣传,积极发现和选树少先队员身边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使他们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二)完善激励体系,实施少先队员光荣感增强工程
   5.实施少年儿童分批入队。坚持全童入队,实施分批入队,原则上首批入队队员一般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30%,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六一”期间集中入队,最后一批入队时间不迟于二年级第二学期末。
   6.完善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坚持每年评选颁发一至四星“红领巾奖章”。各级团委、教育部门、少工委每年联合评选一次 “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中小学校每学年进行大队委、中队委、小队长等服务岗位的改选,创新增设特色岗位。
  (三)夯实基层基础,实施少先队组织规范工程
   7.少先队组织实现全覆盖。打造覆盖广泛、动员便捷、校内外有机衔接的少先队组织体系。补齐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短板,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加强团队衔接,严格推优入团。强化农村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工作,整合社会资源,创设援助项目,保障农村少先队组织基本条件。消除组织覆盖空白点,通过集中攻坚、结对指导等方式,推动民办中小学全部建队。积极探索在乡镇(街道)、村(社区)、青少年宫等校外场所建立少先队组织。
   8.激发少先队组织活力。规范执行队干部选举、队委会建设等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大队会、中队会、小队会、队课和主题队日,强化少先队员的组织意识。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全面活跃中队“细胞核”。
   9.强化学校少工委建设。中小学全部成立学校少工委,书记或政治面貌是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每学年召开一次学校少代会,选举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和学校少工委。规范学校少工委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运行制度、工作标准,把学校少工委打造成少先队工作的“桥头堡”。
   10.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和文化建设。
  探索建立分层递进、内在衔接的少先队仪式教育体系,对入队、颁章、初中建队离队、红色传递等仪式明确基本程序、丰富教育内涵、注入时代元素。规范使用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等少先队标志标识,用特有的组织文化符号熏陶感染少先队员。少先队队室、鼓号队纳入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中队角等基本阵地建设。加强少先队标志标识的规范使用和保护,开展定期排查整治活动。
  (四)发挥特色优势,实施少先队实践育人工程
   11.强化少先队实践育人作用。以“争做新时代好队员”主题实践活动为统揽,探索建立校内外互为补充、有机联动的少先队实践教育体系。开展“寻访大国工匠”“红领巾走进丰收季”等劳动实践教育,帮助少先队员树立劳动最伟大、劳动者最光荣的意识。加强少先队员国防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深化少年军校、少年警校建设。
   12.开展“红领巾研学行”活动。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红色革命、人文历史、自然生态等资源优势,依托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营地、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党群活动场所、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资源,建设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打造一批具有山西特色的研学路线与课程资源,系统开展学工、学农、学军和岗位体验、社会实践。
   13.开好少先队活动课。将少先队活动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活动课落实好,小学一年级至初中二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中统筹安排。加快推进活动课程内容建设,加大“红领巾书系”等活动课指导用书的研发推广,纳入学生教材用书予以保障。积极开展少先队“文明礼仪体验剧”展演、微队课展示、优秀案例征集、校际观摩交流等活动。
   14.提升少先队社会化工作水平。构建资源有效整合、队伍有效动员、阵地有效利用、队员广泛参与的少先队社会化工作体系。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与少先队组织共建共享活动阵地,各地新建、整修相关文体设施时,条件具备的要开辟少先队员活动场所。加强省际少先队交流合作,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拓展与港澳台少年儿童组织的交流,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少年儿童组织、机构的友好交往。
   15.提升少先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影响力。持续推出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的图书、歌曲、影视剧等优秀少先队文化产品。加强新闻媒体对少先队的宣传报道力度。持续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有害、错误信息,为少年儿童营造绿色、纯净的网络空间。大力加强各级共青团、少先队报刊建设,推进融媒体改革。推进少先队组织上网、工作上网、服务上网,不断提升全媒体时代少先队的思想引领力。
  (五)突出政治标准,实施少先队辅导员能力提升工程
   16.配齐配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严格任职标准和履职程序,规范配备各级各类少先队辅导员。强化县级少工委在大队辅导员、学校党组织在中队辅导员聘任中的政治考察和审批责任。在校队员超过1500人的大队可聘任1名副大队辅导员,有多个教学区(教学点)的学校,每个校区可设1名执行大队辅导员。注重从优秀党员、团员、团干部和各条战线先进人物、“五老”、青联委员、符合条件的优秀家长中聘请校外辅导员。
   17.完善少先队辅导员管理机制
   提高政治待遇。中小学校按照德育主任层级配备大队辅导员。注重从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中发展党员,逐步提高辅导员党员比例。教育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应有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各级团组织要吸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作为团代会代表和委员会委员、常委,表彰的优秀青年和先进工作者中,辅导员所占比例不低于全部候选人的10%。
   落实基本保障。辅导员在少先队组织或教育部门获得的荣誉、取得的研究成果、参加的课题、承担的经验交流活动要同等对待。少先队名师工作室要纳入同级教育部门学科名师工作室建设范畴,少先队活动课教案制度要纳入学科或思政课教案范畴。计算辅导员绩效工资时,应将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核算课时计入教师学科或思政课课时。职称评审时,符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可参评学科教师职称或思政类教师职称,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课时可折算为学科课时或思政课课时,大队辅导员的任职年限按班主任工作年限折算。加强对辅导员的人文关怀,建立和活跃辅导员之家,让辅导员在学校更有地位、更有尊严、更有奔头。
   强化考核激励。建立面向各级总辅导员、大中队辅导员的分层考核体系。开展骨干辅导员、辅导员带头人、特级辅导员等级称号评定。将符合条件的少先队辅导员作为各级总辅导员、少先队学科教研员人选。举办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将优胜者纳入劳动竞赛委员会记功范围。省人社厅、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每2年联合评选表彰1次省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市县党委按照相关规定,在本级表彰项目中加大对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支持力度,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与同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同等对待。
   18.加强辅导员培训。建立辅导员“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专项培训”的分级培训体系。坚持逢训必考、持证上岗,大队辅导员每3年全员轮训一次,中队、校外辅导员每年全员轮训一次。学校少工委主任每年至少参加1次上级少工委培训。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小学校长和德育工作者培训中应有少先队工作内容。在各级团干部培训中少先队辅导员名额不少于20%。
   19.深化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与理论研究。加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团校和相关高校、少年儿童研究机构对少先队工作的理论研究。争取在各级各类哲学社会课题、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中设立少先队专项。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小学教育等师范类本专科专业必修课程内容,在有条件的高校设立少先队辅导员招生培养专项,支持少先队辅导员在职深造。在各级教科院(所、中心)、教研室设立少先队专兼职学科教研员,在学校建立少先队活动课教研小组。
  (六)加强党的领导,实施少先队体制机制保障工程
   20.强化各级党委领导责任。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推进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各级党委要明确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责任,完善领导机制,加大政策支持。省委负责同志担任省少工委名誉主任,省政府分管教育的副省长联系少先队工作,市县参照此标准加强对本级少先队的领导。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少先队工作汇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少先队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要点,青少年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听取一次职能部门专项汇报,研究协调解决少先队工作问题。将少先队工作纳入中小学教育督导评估和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指标,在党建考核中作为单列内容,分值不少于10%。
   21.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宣传、网信、文旅等部门要加大对优秀少年儿童文化产品生产创作的支持力度。文明办要把少先队工作作为文明城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文明校园、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的重要评价指标。文旅、科技、生态环境、体育等部门要支持少先队开展研学实践、科技创新、环境保护、体育锻炼等活动。网信、公安、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做好少先队标志标识规范和保护工作。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支持农村少先队工作和面向 “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开展的各项活动。财政部门要支持做好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少先队辅导员待遇保障、职称评聘和职业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加大各级少先队评选表彰支持力度。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要支持将辅导员职业技能大赛优胜者纳入记功范围。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相关规划。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切实为少先队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2.夯实共青团组织全团带队责任。共青团要在政治上、组织上、队伍上、工作上加强对少先队的指导,加大在干部配备、资源分配等方面的力度,切实履行好全团带队政治责任。省市两级团委负责同志、县级团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市级团委应保证一个专责部门、一名总辅导员专职从事少先队工作,县级团委应保证一名班子成员担任少工委副主任、一名专责人员从事少先队工作。团的各级委员会成员制度化担任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切实提高少先队在共青团工作综合评价中的分值与权重。
   23.强化教育部门协同责任。教育部门要切实将做好少先队工作作为政治责任抓紧抓实,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推进基础教育改革总体规划;将少先队建设纳入中小学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将少先队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中小学办学质量指标体系;将少先队辅导员考核纳入学校教师年度考核,由县级少工委研究制定考核指标并参与具体实施。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文件和年度计划应当同步征询同级团委、少工委意见。深化团教协作,省、市、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同级少工委主任,建立定期协商研究少先队工作、重大事项沟通协调等工作机制,按照深化群团组织改革相关规定,组织同级团委和教育部门干部互相挂职兼职。少先队总辅导员或少工委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当地政府督学,细化各级教育督导清单中的少先队工作指标。 (下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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