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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阅览室·团务百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2020年11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12月17日共青团中央发布)
  第二十三条 自发展团员工作开始,团组织应建立团员个人档案。团员档案主要包括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团校学习结业)材料、团员证、团员登记表、团内奖惩材料等。入团志愿书是首要团员档案。
   团员档案应当按国家规定纳入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学生团员档案一般纳入学籍档案进行管理,原则上随学籍档案转移,由学校团组织管理。已建立人事档案的,由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用人单位,或由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授权管理服务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统一管理;未建立人事档案的,一般由县级团委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乡镇、街道团组织管理。
   团员档案遗失或不完整的,一般由其隶属团组织或入团时所在单位团组织出具证明。团员身份核实无误的,可按程序补办团员登记表、团员证等作为团员身份证明,不补办入团志愿书。补办团员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信,对提供虚假材料和档案的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依托“智慧团建”系统,以新发展团员为重点,建立团员电子档案库。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应当加强对团员档案管理的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四条 团员组织关系是指团员对团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
   (一)每个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且单位已经建立团组织的团员,编入其所在单位团组织;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没有固定学习、工作单位的团员,一般编入本人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团组织。
   (二)团员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一般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外出地学习、工作单位的团组织或相应属地团组织,具备条件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或团属青年社团中的团组织。
   (三)团组织接收团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团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团员,原所在团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团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团员组织关系。
   第二十五条 团组织应当做好流动团员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对外出6个月以上且没有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团员,应当通过网络等形式保持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
   (一)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一般可在原学校保留组织关系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对组织关系转至居住地、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应当主动加强联系服务,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跟进做好组织关系转接。
   (二)对出国(境)学习工作生活人员中的团员,由出国(境)前所属团组织保留其组织关系。出国(境)团员集中的学校或单位团组织,应当通过建立网上团员社群等方式加强联系服务。出国(境)团员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
  (未完待续)
  
  单选题
   1.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____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A.坚持和发扬 B.培育和实施
   C.弘扬和践行 D.培育和践行
   2.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一般可在原学校____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A.保留组织关系 B.存放组织关系
   C.托管组织关系 D.暂存组织关系
   (本期答案见下期)(上期答案)
  1.ABCD 2.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