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2月29日

借助社会救助基金缓解事故伤者困难

    10月28日10时许,赵某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汽车,沿太谷区董村村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500米路段时,因观察不周、操作不当,与前方同向步行推行的张某恕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恕颅脑损伤,身体多部位骨折。
   赵某德所驾车辆未投保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也未对车辆投保其他保险;伤者张某恕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亦无法承担高额抢救费用。
   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得知情况后,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帮助家属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相关手续,为伤者垫付医疗抢救费用17.462万元,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有效救治。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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