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17日

去年全省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256.05亿元

  本报记者 郭丽菲
  
   1月16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256.05亿元,同比去年的231.4亿元增长10.65%,为我省财政增收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和保障。
   2021年,省自然资源厅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将清收压力传导到基层自然资源部门。截至目前,全省已清收50座矿山,涉及金额20.71亿元。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多次约谈相关煤炭企业,通过一系列催缴措施,完成7座新立煤矿首期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工作。截至2021年底,此项共收回出让收益55.96亿元。
   省自然资源厅与省财政厅印发关于相关政策,不断提升收缴效率。截至目前,省自然资源厅报送省财政厅申请下达奖励资金共计4.67亿元,5市13县因此受益。此外,今年全年共办理退还抵顶矿业权出让收益的矿山11座,涉及金额5.48亿元。
   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1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积极配合省税务局完成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2022年度矿业权出让收益0.62亿元征收,标志着划转工作顺利交接。
   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将与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国资委、省国资运营公司等部门继续加强联动,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防止产生新的矿山欠缴行为。同时,对尚未完成清缴工作的矿山企业,建议由当地政府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通过公开市场转让矿业权,有效盘活国有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