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6月24日

吕梁盯紧重点行业领域紧抓安全生产“牛鼻子”

  本报记者 王钰钦
  
   6月23日,吕梁市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会。会议通报,今年1至5月份,吕梁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 65.52%、53.13%,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今年以来,吕梁市树立‘两个至上’‘两个根本’理念,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推进三年行动,开展三大行动,不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工作会上,吕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忠介绍说。
  
  细化分解责任
  
   据介绍,今年一季度,吕梁市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07人/亿元;1-5月份全市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03人/百万吨,均在控制目标范围以内。
   工作中,吕梁市为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及时安排部署。市政府常务会4次专题研究部署,印发《吕梁市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行动方案》,明确6方面22条工作任务;印发全市2022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明确355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各行业领域专项方案,明确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17个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任务;印发《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重要举措”实施细则》,明确77条落实举措,逐条细化分解责任。
   围绕三年行动,市政府去年召开专题调度会,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年再次召开专门部署会,安排部署巩固提升年具体任务。吕梁市市长张广勇专门于4月2日召开部署会、4月26日召开推进会,对三大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并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三大行动”领导组,成立工作专班,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全面排查整治
  
   吕梁市安委办制定了《吕梁市推进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机制(试行)》,实行“日报告、周小结、半月调度、每月通报、季度约谈、半年考核”机制,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中,累计排查一般隐患45832条、整改45540条,整改率99.4%;排查重大隐患10条,已整改9条;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160处;责令限期整改2280家、停产整顿46户、关闭取缔16户;党纪政务处分5人。
   三年行动中,今年1-5月份,吕梁市共督导检查4745次,检查单位5886家,督导问题6563个;排查隐患24695处、整改22122处,整改率89.6%;责令停产整顿69家,暂扣吊销证照2家,关闭取缔4家,约谈警示124家,联合惩戒1家,移送司法机关2人。行动中,有8件群众举报交办事项未办结。吕梁市安委办明确责任时限,跟踪督办落实,目前已有3件上报省安委办申请销号,其余事项正在加快办理。
   今年5月,国务院安委会第14考核组对吕梁市进行了督导检查,共反馈问题28条,结合督导检查期间实际增加为41条。吕梁市逐条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目前已整改21条。
  
  严格督导考核
  
   吕梁市安委办牵头成立6个督查检查组、1个明察暗访组,6月20日开始对各县(市、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将国务院安委会督导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问题清零情况、自建房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等同步纳入督导重点。
   同时,吕梁市安委办将结合工作情况和督导检查情况,每月对17个重点单位、13个县(市、区)进行通报排队,倒逼责任落实。
   此外,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厘清自身职责。组织开展全市安全和应急管理专业化能力培训活动,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煤矿领域,建成标准化矿井91座;非煤矿山领域,建成标准化企业104家;冶金工贸领域,建成标准化企业268家;危险化学品领域,建成标准化企业446家。
  
  压实监管监督
  
   下一步,吕梁市将压实监管责任。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持续开展问题导向式履责情况督查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提高执法的针对性和权威性。针对新行业新业态,进一步梳理细化明确行业监管和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确保监管责任不缺位。
   强化部门联动,紧抓安全生产 “牛鼻子”,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机制,深化执行“事前、事中、事后”工作方法。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式反馈,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办考核;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推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推动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应急能力,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切实抓好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并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第一时间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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