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6月24日

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共同守护绿色人生

  本报记者 陈彤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6月23日,太原市公安局联合市检察院举办了“依法惩治毒品犯罪 共同守护绿色人生”联合新闻发布会。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王晋涛,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晓燕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源头打击 根治毒品
  
   发布会上,王晋涛表示,2020年以来,太原市公安局从源头上严防堵截外来毒品渗透,巩固根治传统毒品、防范遏制合成毒品等问题,始终保持对毒品问题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不放松。特别是2022年,太原市公安局先后开展了“冬季严打”“春季攻势”“夏季风暴”“清源断流”等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作为缉毒打击的主力军,太原市公安局始终坚持对毒品问题的 “零容忍”,多措并举、因情施策,相继破获了一批涉毒大要案件,抓获了一批涉毒违法犯罪人员,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20年以来,太原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毒品刑事案件488起、抓获犯罪人员558人,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总量53.41公斤。同时,全市毒情形势也持续向好,保持涉毒违法犯罪下降、缴获毒品总量下降、新发现吸毒人员下降的良好态势。
   接下来,太原市公安局将把毒品问题列为“集中整治、聚焦攻坚”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压实禁毒工作主体责任,加大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围绕“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化学品”三条主线,持续扩线深挖,破一案、打一片,有效清除毒品贩销网络,从源头上持续减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等。
  
  持续打击 逐年下降
  
   李晓燕介绍,近年来,太原市检察机关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惩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预防毒品犯罪发生,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太原市毒品犯罪逮捕人数、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下降 27.98%、31.33%,整体形势向好。但毒品犯罪依然属于较高发犯罪,2020年以来,起诉人数占全部起诉人数的10.15%,案件数在全部犯罪中位居前列,打击惩治毒品犯罪仍然任务艰巨。
   近年来,毒品犯罪的组织性、隐蔽性、反侦查性明显增强,加之 “人货分离”、网络交易、匿名寄递等新型犯罪方式的出现,查证难度日益加大。2020年以来,太原市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以上述方式实施的有126件,占比为19.23%,给司法机关查办打击工作带来较大挑战。此外,涉合成类新型毒品案件量逐年增长,2020年以来,太原市涉新型毒品的犯罪案件占到40.4%,且有2件案件涉新精神活性物质,为全省首家办理此类毒品案件。新型毒品案件涉及法律问题较多、办案经验较少,对查办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
   李晓燕表示,下一步,太原市检察机关将把禁毒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断增强工作能力,推进毒品犯罪专业化办案水平、专业化办案团队建设,积极参与毒品犯罪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大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太原、法治太原、和谐太原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提前介入 侦诉联动
  
   “通过刚才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太原市毒品犯罪呈下降趋势,但仍属于高发犯罪。对此,当前查办毒品犯罪的难点和重点是什么?检察官在办案中有哪些具体举措?”对于该问题,太原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张慧一表示,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有两方面难点,一是毒品犯罪取证难度加大,二是毒品犯罪法律适用难点突出。
   “面对这些情况,我们打算从几个方面加强检察工作的应对。”李晓燕介绍,该院将坚持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引导高效取证,夯实证据基础,以定期通报、书面反馈、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形成侦诉联动的快速反应工作模式等。
   “近年来,出现一种类似于毒品的物质‘笑气’,是否属于毒品?它有哪些危害?应该如何防范?”对此,太原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常宁康表示,“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广泛应用于食品、医疗等行业,属危险化学品,有很强的成瘾性,吸食后容易使人产生幻觉,对人体伤害很大。“笑气”在法律层面虽然还不算是毒品,但吸食属违法行为,会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他建议,民众一定要在生活中不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主动抵制不良诱惑,做到洁身自好、远离毒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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