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6月30日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干警郭芳

细腻与柔情做到极致感化每一位失足少年

  本报记者 贺美晓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郭芳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和柔情感化着每一位失足少年。为把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做到极致,她一贯坚持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社会调查、亲职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特殊检察制度,并延伸临界预防的触角,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警示教育。
  
  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郭芳以大学本科学历顺利考入朔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从2017年3月至今,她协助检察官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3件、142人。
   工作中,郭芳按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特殊保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遵循“少捕慎诉”理念,发挥附条件不起诉作用,落实“亲情会见、亲职教育、心理疏导、社会调查、关护帮教”等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创新实施“四走进、三关注、一延伸”办案方法,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办好每一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3月,郭芳被国家关工委、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团中央、中国法学会五部门联合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针对存在心理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郭芳运用专业心理学对其进行谈心谈话、做沙盘游戏等多种方式,积极帮助其进行心理疏导。
   2020年9月,刚满17周岁的西安市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小陈,因腿部意外受伤休学回朔州老家休养。其间,在朋友的拉拢下,连续几天伙同他人在朔城区境内盗窃了某烟酒店内的香烟,并趁他人熟睡之际盗走其手机。经有关部门鉴定,盗窃的香烟价值1987元、手机价值2500元。
   郭芳在审查此案中发现,小陈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又系在校学生,认罪、悔罪态度好,走上犯罪道路也是受朋友拉拢、一时冲动导致,且案发后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郭芳和同事们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陈平时表现良好,家庭也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综合考量后,郭芳请示办案检察官,决定给小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2021年2月,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虽然对小陈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但对小陈的跟踪帮教远没有停止。”郭芳说,当时受疫情影响,她们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语音、视频、电子邮件等方式与他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疏导,并送到观护帮教基地参加技能培训。之后,小陈报名参加社区志愿服务,这位昔日自卑寡言的小伙变成了阳光、坚韧、担当的男子汉。鉴于半年考察期内表现良好,2021年8月,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处理。
  
  助力少年开启崭新人生
  
   小陈的案件告一段落,但检察官的温暖还在延续。2021年秋季,刚毕业准备找工作的小陈,需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曾被立案侦查、并有刑事拘留记录,他被告知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奈之下,小陈再次找到“朔城心语”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们。此诉求引起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未检检察官全程介入,最终帮助小陈开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最终,小陈拿着“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北京找到了心仪的工作。
   五年来,郭芳所在的“朔城心语”未检团队进校园开展法治宣讲百余场,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还举办了 “关爱留守儿童、心系祖国花朵”系列活动。2020年疫情期间,他们通过 “云课堂”、普法小视频等方式进行线上普法,受到当地众多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2019年2月,“朔城心语”未检团队被共青团中央和最高人民检检察院联合授予“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2020年7月,该团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 “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突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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