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7月26日

青少年要守护好自己和他人的“脸面”

  本报记者 郭丽菲
  
   当今社会,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生活水平提高,几乎人手一部智能手机,拍照功能使用得越来越多,也因此引起了一些不恰当的行为。稍不留神,你可能会进入别人的手机相册,甚至被上传网络,成为别人的谈资。所以,广大青少年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保护好肖像权和名誉权,守护好自己和他人的“脸面”。
  
  案例分享
  
   花花是一个成绩优异的可爱女孩,喜欢某品牌的小洋装,于是会把零花钱攒下来买小裙子。在假期和姐妹约会逛街时,她穿了一条自己喜欢的裙子,开开心心逛完街回家。
   第二天刷短视频平台时,她发现有人偷偷拍了她穿小裙子逛街的视频,并配文案:“现在女孩怎么那么没羞耻心?穿这么乱七八糟的裙子,而且还胖,身材缺点暴露无遗。”在评论中,有人指出偷拍和评价女生身材都是不礼貌的行为,但也有一些评论对上传者的观点进行附和,其中不乏一些对花花身材侮辱的话语。花花对对方未经自己允许就拍摄并上传视频的行为很气愤,也对部分网友的一些评论感到委屈和伤心。
  
  案例分析
  
   案例中,那些随意使用他人照片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呢?12355普法老师分析,首先可以认定,对方偷拍花花穿小裙子逛街的视频并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上的行为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说,没有经过花花的同意,对方就将她穿着小裙子的一个外部形象偷拍下来,并发布到社交平台上的行为是违法的。
   其次,对方所配的文案内容“现在女孩怎么那么没羞耻心穿这么乱七八糟的裙子,而且还胖,身材缺点暴露无遗”,以及有一些评论进行附和,包括其中一些身材侮辱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我们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这种行为用言语暴力故意贬损花花,使花花感受到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和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影响,并且可能会影响到花花的形象评价,侵犯了花花的名誉权,也是违法行为。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和社交媒体的兴起,在当今社会,不论年纪大小,人人都可以成为内容的公开发布者和传播者。人们乐于在社交平台分享生活、观点和见闻,但是,部分人的法律素养却没有相应增强,导致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
   偷拍是一个错误的行为,即使是本着“记录和分享生活中的美好”的名义没有恶意地偷拍也是错误的。主观的没有恶意并不能成为偷拍行为的辩护借口,而恶意偷拍并发表侮辱性评论的行径更是恶劣。
  
  12355提示
  
   普法老师提醒各位青少年,一定要重视保护好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在发现自己的照片、视频等被擅自发布传播时,一定要认定这是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删除或者其他处理方式,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注意在生活中或街上不要随意拍摄他人照片,没有经过他人同意,不能随意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别人的照片或视频,否则就可能侵犯到别人的合法权益。
   另外要提到的一点是,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有穿自己喜欢的衣服的自由,这是一个人性格和内在的体现,每个人的高矮胖瘦、肤色等,都不应该成为别人口中议论的是非。
   广大青少年如果面对这种问题时,一定要怀着尊重的心态去对待,同时在自己受到言语暴力或者其他侮辱行为时,应立刻寻求父母家人、老师学校等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利。
   新的技术层出不穷,媒介生态千变万化,但文明、礼貌、尊重他人应成为我们的共识和永恒的坚守。广大青少年也应该加强对于肖像权和名誉权保护的学习,提高自己的认知,规范自己的行为,在成长的道路上学会尊重他人,保护自己,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
   普法老师最后提醒青少年,如果遇到纠纷和困扰,除了第一时间报警之外,还可以拨打12355寻找青少年服务平台,让大家面对问题有方法,面对困难有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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