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10月11日
林草生态发展坚持顶层设计和群众首创相结合

晋城争做全国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北方示范”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0月9日,记者从晋城市有关部门获悉,在林草生态高质量发展上,晋城市计划至2025年全市新造林5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36.53%以上、森林蓄积量达1701万立方米以上,林业产值翻一番,争做全国林业资源保护利用的北方示范、集体林地资源充分利用的北方样板、“两山”转化综合实践的北方表率。
   作为全国六个之一、全省唯一的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今年8月18日,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推进会在晋城市召开。该市在“机制活、产业优、生态美、百姓富”这个总体目标的引导下,在林地流转利用、林权抵押质押贷款、林木保险、林下经济、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大量地创新探索,并形成的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和经验做法受到了国家林草局的肯定。
   在实践探索中,晋城市紧盯产业增长、生态增效、林农增收三个目标,积极创新国土绿化森林保护新模式、破解林业资源有效利用大课题、探索产业振兴林农致富新路径。在集体林地的运行机制上实施“三权分置”法;鼓励各类社会主体通过转包、租赁、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集体林权流转,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盘活林地资源;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这个创新机制,鼓励引导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推进林权档案电子化,对接国家林权综合监管系统和不动产登记系统,搭建资源共管、信息共享平台。
   该市探索“林票制”改革,建立林地基准价制度,对全市范围内的林地及林地上附着物,按照地域范围、小班类型、林分结构的不同,分类计算平均值作为不同类型林地的基准价,按年生长量计算生长调节系数,建立林地基准价数据库平台;在林权流转、林权抵押工作中,全面实施林地基准价制度,开展森林景观置换,落实易地造林生态补偿。探索推广“林票制”模式,鼓励国有林场、林业龙头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共同出资造林或合作经营现有林分,按投资份额制发股权(股金)凭证,量化为林票,用于林地占补平衡、质押等。开发数据交易平台,在全市县域之间开展以林票为交易凭证的碳汇交易和易地造林市场化交易。
   该市利用宜林未利用地、凋敝宅基地以及废弃工矿企业等,进行复垦绿化增加林地,完善生态旅游、森林康养、林下经济发展占用林地的平衡机制;建立健全林地监管数据库,借助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林地占补平衡先行先试;出台国有林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通过国有林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推进国有林可持续发展;以“三山两河”(太行山、太岳山、中条山,沁河、丹河)为主战场,以省级森林经营试点县为抓手,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探索建立林业产业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康养产业,建设一批林业龙头加工企业;建立财政支持林业发展长效机制,把林业项目投资列入地方财政年度预算,拓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模式;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制”,增设智慧林业平台服务机构,建立森林生态管护平台,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