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11月15日

打击虚开骗税行为 规范经济税收秩序

  本报记者 康乐 通讯员 杨春生 章有录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布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该案件的查处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000余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工作安排,2021年太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立案检查。
   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行业为其他综合零售。根据企业的进项发票数据和发票流向分析,该企业取得的源头4户商贸企业,开具的发票没有煤,而发票流转多个地区开票企业后,最终到该企业手里品名变为煤。同时,该企业向下游开具的发票品名为煤,而该商贸企业为零售行业,主要经营食品、卷烟、日用品、办公品等,没有煤制品的批发。
   根据以上疑点情况分析,其取得发票的源头没有煤制品,却取得了商品名称为煤的发票。开出的发票经过中间的商贸企业,最终流向了生产和出口企业使用。由此,可以判断该企业是一个进销项发票两头在外,经过多次流转变换商品品名而虚开发票的中间环节,符合“洗票”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特征。
   2022年,太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该企业税收违法行为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定性该企业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000余万元。按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将该企业以及其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
   太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不法分子实施骗税和虚开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影响了“放管服”改革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顺利实施。从2018年开始,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跨部门、跨区域专项行动,联合查处了一批重大骗税虚开案件,在此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太原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共查处虚开发票案件700余起,案件的查处不仅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也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税款损失。
   随着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以及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惩戒工作不断推进,必将有效发挥“黑名单”以及联合惩戒的震慑作用,逐步营造良好的经济和税收秩序,以及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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