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1月11日

朔州警方通报三起典型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

  本报记者 贺美晓
  
   1月9日,记者从朔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临近年终岁末,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进一步巩固朔州全市全域禁燃禁放成果,朔州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会上,朔州市公安局通报了三起非法售卖烟花爆竹案。
   2022年12月31日,朔城公安分局神头派出所接到线索称,神头镇某村一男子在网上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高某山处以行政拘留。
   2023年1月1日,平鲁公安分局及时查处一起非法贩卖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加特林礼花13支,抓获违法人员1名。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戎某忠处以行政拘留。
   2022年12月31日,朔州市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根据相关线索,抓获利用微信朋友圈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赵某某,现场查获烟花爆竹70余件。对此,公安机关依法对赵某某处以行政拘留。
   朔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把农历小年、春节、元宵、正月十五、二月二作为重点时间节点,强化管控措施,坚持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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