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1月13日

山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显著

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续“双下降”
  本报记者 赵云云
  
   1月12日,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三年行动期间(2020—2022年)与前三年(2017—2019年)相比,全省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9.55%和31.30%。
  
  专项整治任务全部完成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的治本之策。2020年4月,国务院安委会在全国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推动,自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通过动员部署、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巩固提升4个阶段,开展该项行动。
   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厅长王启瑞介绍说,三年行动工作在国家“1+2+9”方案(1个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个专题实施方案,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和渔业船舶、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危险废物9个重点行业领域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将特种设备、冶金制造两个行业领域纳入行动计划,形成1个总方案、2个专题方案、11个专项方案。在我省行动计划中,将国家安排部署的380项任务细化实化为578项具体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截至2022年11月底,专项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省委印发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工作意见,强调扎实推进三年行动。将省政府安委会调整为省安委会,增加了省纪委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等7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县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双主任。在省安委会下设矿山等13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省政府坚持每年以1号文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省安委会每年制定省长、副省长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在全国率先出台“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39个省级监管部门职责、11个部门的支撑保障责任。在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出台 《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府规章,督促4.5万余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履职尽责承诺书,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了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合力。
   不仅如此,在巩固提升阶段,省安委办派出6个由厅级干部带队,重点时段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纪委监委派员参加的省级联合督导巡查组,对11个市和省直有关部门持续进行督导巡查,做到市、县(市、区)全覆盖。省直各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深入基层检查指导三年行动。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安委办及时向各市委、市政府发出提醒函、督办函,针对较大事故相对集中多发、部分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反弹等被动局面,省政府及时组织召开全省警示约谈视频会议。省纪委监委联合应急部门在全省组织开展矿山企业瞒报事故专项整治行动,倒查责任、严肃问责,高压震慑瞒报事故行为。
  
  煤矿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
  
   山西是煤炭大省,煤矿安全是山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社会大众关注的焦点,“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对此,王启瑞介绍说,在对煤矿三年整治中,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坚持“两个根本”,聚焦制度完善、秩序规范、模式创新、装备投入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大幅下降,杜绝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王启瑞说,概括起来讲,做到了“一个夯实、两个完善、三个提升、四个强化”。
   一个夯实,进一步夯实各方责任。构建起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全员安全“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织密织牢安全责任网络。
   两个完善,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发布实施《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规范》《智能化露天煤矿建设规范》《煤矿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地面抽采安全规范》三项地方标准。创新出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加强煤矿安全生产18条特别规定、煤矿矿长考核记分办法等制度规定。
   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制定出台《山西省煤矿分级分类安全监管监察办法》,全省890座煤矿均有一个日常安全监管主体,按照安全保障能力划分为ABCD四类,实行差异化精准监管。创新出台煤矿安全监管专员制度,实行“两人一矿、一月不少于两次”常态化监管,并运用监管专员APP实施远程监管,提高了安全监管效能。
   三个提升,进一步提升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强化源头管控,大力实施风险超前辨识评估,落实防控措施,建立煤矿双重预防监管监察信息平台、事故风险分析平台、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工业视频监测“三大系统”数据的动态跟踪。
   进一步提升重大灾害治理水平。扎实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全省736座矿井编制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报告。持续深化瓦斯、水、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大力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三年来,共抽采瓦斯180.31亿立方米;狠抓防治水“三区”管理,推动“三专两探一撤”规定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落细落实;全面加强顶板管理,出台顶板安全管理规定、加强顶板管理若干措施等制度,严防顶板事故发生。
   进一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强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全省共建成37座智能化煤矿和993处智能化采掘工作面。持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实施岗位作业流程标准化,共建成一级标准化矿井215座、二级标准化矿井398座。
   四个强化,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出台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创新实行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盯紧关键环节,强化作业现场管理。抓住煤矿矿长“关键人”,将执法检查与考核记分相结合,累计对1245名煤矿矿长进行了考核记分,其中77人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
   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三年来,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检查煤矿59634矿次,查处一般隐患597465条、重大隐患1138条,责令停产整顿煤矿968座,责令局部停止作业502处,责令停止使用设备4768台(套)。
   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素质。扎实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三年来,线下培训20余万人次,“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13.25万人次。搭建起“学历+技能”提升平台,为大专院校与煤矿企业牵线搭桥,助力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进一步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着力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全省共建成51支矿山救护队,其中国家级2支、省级4支,有效保障了矿山应急救援。
   王启瑞表示,下一步,将以扣紧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为驱动,以依法治安、科技兴安、双基(基层基础)促安、双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保安为抓手,以推进企业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为保证,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六化建设”为突破,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再上一个新台阶,以高水平安全为山西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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