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5月18日

大同推动“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

  本报记者 吕汉富
  
   5月16日,大同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充分发挥融合能动检察履职效能,更优服务大同市落实“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回答媒体提问。
   据介绍,为了用更宽视野服务发展大局,推动更多“检察元素”融入“发展要素”,助力大同市实现“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经过调研和论证,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服务大同市“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的思路目标、重点工作和具体举措。
   司法是经济增长的助推器、社会运行的调节器,高质量的检察履职,能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实施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精准对接“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发展战略司法需求,从三个方面提出26项重点工作和具体措施。
   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大同”,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这部分主要是通过依法履行批捕和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有7项重点工作及具体措施: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坚决维护公共安全,严厉打击涉及民营企业黑恶势力犯罪,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家财产权的各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破坏企业家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各类犯罪,坚决维护网络安全,深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四大检察融合能动,为企业发展构建更优“亲”“清”政商关系。政商关系是影响营商环境的重要因素,这部分主要是通过高标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营造良好氛围,推动形成亲而有度、清而有为、以清护亲、以亲增清、亲清统一的良性循环,共有6项重点工作及具体措施: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切实发挥侦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切实发挥诉讼监督职能作用;全面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扎实办好公益诉讼案件;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对此,检察机关将继续积极能动创新履职,这部分共提出了13项重点工作及具体措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权益;开展“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全面铺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综合监管机制和信用评价机制建设;依法助力企业安全生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稳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依法妥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巩固深化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不断强化与工商联等各方的沟通联系;强化典型案例培育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