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11月26日

转弯只顾左右碰了前方来人

    10月3日8时30分许,在108国道182km+50m灵石县(玉成桥路段)处发生一起小型轿车碰撞一辆人力二轮手推车的交通事故。
   经查:驾驶员张某驾驶车牌为晋KS***23的小型轿车由东向西沿玉成汾河大桥意欲左转弯进入108国道去往夏门方向时,因分心驾驶、疏于观察,碰撞上由东向西横穿该路口推行人力二轮车前进的梁某,导致梁某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驾驶员张某在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能有效观察路口的情况后即左转弯,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目前,该事故正在交警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在此,交警再次提示:在无交通信号灯路口通行时,一定要集中注意力、勤于观察,依法出行,关爱生命。 任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