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18日
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联合23个部门印发实施意见

“六好目标”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

  本报记者 孟绍毅
  
   在省政府新闻办8月17日上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玉宏解读了我省 《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将围绕实现“六个好”目标,帮助搬迁群众实现“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目标,并要求省市县健全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细化落实后续扶持政策,将“六好达标”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
   易地搬迁是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十三五”期间,全省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6.2万人,同步搬迁11万人,共搬迁47.2万人,建设集中安置区1122个。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4月1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组织20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7月1日,我省乡村振兴局、省发改委联合23个部门印发我省《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实施意见》。
   据介绍,《实施意见》主要是围绕实现稳定脱贫好、就业创业好、产业发展好、配套保障好、惠民服务好、人居环境好“六个好”目标,明确了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政策措施。
   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实现稳定脱贫好。把搬迁集中安置区作为防止规模性返贫的重点区域,对安置区易返贫人口实行常态化监测,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落实针对性的帮扶措施。
   促进搬迁群众更充分更稳定就业,实现就业创业好。强化搬迁群众就业信息动态管理,通过外出务工输送一批、就地就近就业一批、公益岗位援助一批、以工代赈安置一批、自主创业扶持一批和技能培训提升一批等“六个一批”的措施,支持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增收。
   推动后续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发展好。优先支持安置区发展产业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发展乡村旅游和景观农业、观光体验、文化休闲、健康养生等新业态,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以消费帮扶带动搬迁群众产业增收。
   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实现配套保障好。结合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体规划、统筹推进城镇安置区、农村安置区基础设施与基本公共服务的配套完善。
   强化社区治理促进社会融入,实现惠民服务好。在大中型安置点提供户籍管理、就业、就学、就医和社保、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构建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对安置区实行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机制。
   保障群众权益,推进生态宜居,实现人居环境好。支持安置区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打造生态宜居环境示范工程。搬迁群众原有各项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政策保持不变,社会保障权益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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