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10月25日

山西灾后重建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实现

  本报记者 孟绍毅
  
    10月22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西省灾后恢复重建最新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省应急管理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乡村振兴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灾后恢复重建最新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我省灾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减灾委、应急管理部及国家有关部委相继派出工作组,到我省了解灾情,指导工作。省委书记林武、省长蓝佛安多次到一线具体指导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对加快灾后恢复重建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10月17日至18日,省委书记林武深入灾情较重的运城、临汾、吕梁、晋中4市,沿汾河一线检查指导救灾重建工作,看望慰问受灾群众。省长蓝佛安多次召开会议,组织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省政府制定印发了《山西省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对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省直各部门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对灾区农房安全评估鉴定、近期能源保供和保取暖、损毁公路灾后恢复及沿线地质灾害排查处置、防止因灾返贫致贫救助帮扶和金融支持、灾后秋粮收购、灾后文物联合抢险保护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我省各市针对防止因灾返贫、推进农业“双减双抢”、加快恢复重建等制定了具体办法,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同甘共苦、齐心协力,日夜奋战在一线抢险救灾,全力推进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目前,灾区除险排涝、房屋安全摸排、恢复受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恢复村容村貌、复工复产复学、全面启动返贫监测机制及摸底等工作基本完成,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总体稳定,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灾后恢复重建第一阶段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实现。”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振中说。
  
  省应急管理厅 保障受灾群众过欢乐温暖春节是第二阶段目标
  
    “在春节前全面恢复各类基础设施,对所有损毁房屋进行修缮重建,让受灾群众搬迁入住,保障受灾群众过一个欢乐温暖的春节,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第二阶段主要目标任务。”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杨振中说。
   为此,我省在扎实做好灾害现场加固和灾害救助的基础上,将出台恢复重建专项方案和政策措施、加快损毁房屋修缮重建工作、加快重大基础设施恢复进度。
   据介绍,在扎实做好灾害现场加固和灾害救助方面,目前全省抽水排涝全面完成,河流决口全部封堵,各地正在对险情排除后的堤防进行加固,提升堤防质量。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气候异常,出现极寒天气的可能性较大。近几天气温下降较快,各级各部门正在完善灾区群众临时住房保暖防寒、卫生防疫等措施,让受灾的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房住、有学上、有医看、不受冻、无大疫,确保灾区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在出台恢复重建专项方案和政策措施方面,我省各级各部门正在按照省政府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并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项方案。省有关部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在财政、住房、税费、金融、土地、产业、就业等方面再出台一批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优惠政策和帮扶办法,支持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在加快损毁房屋修缮重建工作方面,按照 《全省农村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方案》《山西省洪涝灾区农房安全应急评估 (鉴定)技术指南(暂行)》的要求,完成因灾倒损、受损房屋评估鉴定,对倒损和鉴定为 C、D级的严重受损房屋逐一登记、统一公示、逐户制定重建修缮方案,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因灾受损房屋的修复加固和重建进度。
   在加快重大基础设施恢复进度方面,按照“先修复、后加固”的原则,对毁损水库、河道堤防、蓄滞洪区、水闸、灌溉系统、农田基础设施等水利和农业生产设施,道路、桥梁、隧道涵洞、运输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电网设施、通信设施、长输管道、市政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专项的排查检查,全面进行除险加固,尽快恢复到灾前水平。
   “按照远近结合、巩固提升的原则,重点围绕供水排水、供电、道路、桥涵、通信、水库、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住宅等设施恢复重建,以及水利防洪、城市防涝、生态环境安全、应急物资储备、防灾减灾能力提升、文物修缮等,谋划梳理一批重大项目,建立灾后重建项目库,以项目建设助推灾后重建。通过1—3年的努力,全省重点河流和水利设施蓄洪排涝能力全面提升,城乡重大设施应对风险能力明显提升,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奠定坚实基础。”杨振中说。
  
  省民政厅 共接收捐款捐物10.97亿元
  
    省民政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成立了省民政厅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设协调保障、支持重建、实地督导等7个工作组。主要领导带队分五路赴吕梁、临汾、运城、晋中、太原5个受灾较为严重的市,查看灾情、慰问群众、指导工作。各级民政部门深入一线,全面摸排,对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简化救助程序,开展“先行救助”,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3227人,其中救助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27642人,发放救助资金3442.4万元。
   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省民政厅、省红十字会和省慈善总会通过发出倡议、召开座谈会等,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身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目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会共接收捐赠款物10.97亿元。社会各界和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倾力相助,其中不乏数千万元乃至上亿元的大额捐赠。同时,有127个社会组织、3万余名志愿者一线参与,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应急救援、扶危济困、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社会关系修复等救助服务。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的爱心善举表示衷心感谢。”省民政厅副厅长宋海兵说。
   在民政服务机构恢复重建方面,逐一排查养老、儿童、救助等民政服务机构受损情况和安全隐患,125家受损机构恢复运行,妥善安置供养对象1699名。
   在制定民政助力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开展困难群众排查、按时足额发放救助资金、简化优化救助程序、强化“救急难”工作、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尽快修复受损机构、暂停低保和特困对象退出、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畅通救助热线等12条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慈善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对依法开展募捐活动,规范捐赠款物使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全力以赴抓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全面落实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各项政策措施,防止因灾致贫返贫,确保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全省灾后恢复重建需要,精准对接,加快节奏,确保社会捐赠款物全部用于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同时,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受损房屋修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宋海兵说。
  
  省住建厅 住房安全鉴定和重建修缮工作有序推进
  
    “针对本次城乡住房因灾受损情况,省住建厅按照前期印发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下发了《农房安全应急评估(鉴定)技术指南的补充通知》,指导各地在摸排中重点关注城市老旧房屋、城中村、棚户区以及农村土窑洞、土坯房等薄弱环节,同步做好住房安全应急评估和技术鉴定。对鉴定为C、D级的住房,逐户提出整治措施,精准消除隐患。目前,住房安全鉴定和重建修缮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正在有序推进中。”省住建厅副厅长卫再学说。
   据介绍,根据各级住建部门摸底统计,全省因灾受损城镇住宅1.91万户,其中倒塌1597户、严重受损4111户、一般受损13433户;因灾受损农村住房16.98万户,其中,倒塌2.86万户、严重受损4.91万户、一般受损9.21万户。从整体情况看,全省农村住房受损情况比较严重。
   按照省委、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省住建厅将抢时间、抢进度、保质量,通过规范基础信息精准排查、加快技术鉴定科学研判、分类维修建设消除隐患、严把质量安全确保达标等措施,确保春节前让受灾群众全部住上安全住房。
   逐户采集受损房屋基本情况、因灾受损情况、评估鉴定情况、安全隐患部位、房屋维修建设等信息,并摸清受灾农户现有安全住房情况,建立房屋重建修缮档案,确保信息准确、全面、详实,便于各地做好政策研判,高效、精准推进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
   组织专业机构,加快对除倒塌之外的严重受损、一般受损农村住房开展安全性鉴定,进行技术研判,科学判定受损等级,区分一般损坏程度较轻的住房、鉴定为C级的住房、鉴定为D级的住房三类,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特别是对雨水长期浸泡的农房,由于地基土存在不稳定性隐患,灾损可能二次加重,鉴定后将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进行补充鉴定,并相应调整受损等级,确保不留隐患。
   根据住房受损情况和鉴定结果,分类施策,精准开展重建修缮。对一般损坏程度较轻,房屋承重构件轻微裂缝,个别非承重构件破坏的住房,进行一般修缮;对鉴定为C级的住房,进行加固修缮;对鉴定为D级和倒塌的住房,尽快拆除重建。
   严格落实全省农村房屋建设 “四办法一标准”。住建部门加强技术指导,免费提供农房建设监理服务,指导做好冬季施工、灾后施工各项安全防范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督管理,乡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处理解决建房中存在的问题,在房屋关键部位施工时到场指导把关,确保房屋质量达标。
  (下转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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