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11月11日

车辆违停埋隐患发生事故要担责

  近日,在和顺县S318下白岩村附近路段发生了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当天下午15时40分,赵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A3**86大运牌轻型仓栅式货车由和顺县横岭镇阳光占村往和顺县横岭镇横岭村(由东向西)行驶,行驶至山西省晋中市和顺县S318下白岩村附近路段,与停放在路边的郭某某的车牌号为晋A2**NV奥迪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勘查,认定当事人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郭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之规定,负次要责任。
   和顺交警提示:驾车出行时,不要随意停放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李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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