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3月01日

“唯法不唯上”的赵绰

  赵绰 隋河东郡(今山西省永济县)人,官至大理正,即最高司法机关长官。他秉性正直刚毅、精明能干,“一心一意执法”,以“唯法不唯上”著称。
    赵绰以法为准绳,不计私仇,不掺杂个人情感。其属下来旷一心要扳倒赵绰,便上书说赵绰执法偏宽。杨坚信之,给来旷升官。来旷以为得势,得寸进尺,告赵绰受贿,还私放犯人。
   杨坚经调查发现纯属诬陷,便下令判来旷死刑。令人诧异的是,赵绰不仅没有落井下石,反而挺身为来旷说情,还说:臣有死罪。其一,来旷触犯了法律,臣负有没能管理好下属之责;其二,来旷罪不至死,臣却无法为他争取回一条命。杨坚听后大笑,决定改判来旷流放广州。
   就治国而言,有了良法,还要有赖于像赵绰这样的执法者。执法者必须忠法、守法、护法,不可半心半意,否则社会就会失去正义、公平和安定。
   正是凭借这一思想境界,赵绰心清如水、心明如镜,不为个人恩怨、情感、名利、地位乃至性命所困扰和左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量刑定谳,有效维护了法纪的公允、正义和威严。 据《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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