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3月20日

事关电动自行车太原开展安全整治

  本报记者 王钰钦
  
   为有效整治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结合 《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3月18日,太原市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太原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实施方案》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双管齐下,抓紧抓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非法改装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巡查检查,督促居民小区业主、物业公司及主管单位落实电动自行车管理制度,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居民住宅楼的楼梯间、楼道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停放,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充分发动基层网格员开展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充电行为,搬离违规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各地物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属地物业公司和小区管理单位召开一次部署会,督促物业公司和小区管理单位落实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屡次违规停放、充电拒不改正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查处。
   通知指出,要强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和智能充电桩(充电柜)建设,大力推广技防物防措施应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发动基层消防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物业服务管理人员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通过张贴标语和挂图、上门入户提示、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帮助群众认清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提升火灾防范意识。要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移动互联网信息平台和车载、楼宇公共视频、LED显示屏等载体,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和火灾危害,引导群众选购合格电动自行车,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维修等各项安全要求,学习掌握火场逃生和应急避难知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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