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7月20日

太谷交警查处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近日,太谷区一男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农高区中队依法查处。
   当事人张某晚上与朋友聚会期间明知自己还要开车,因自信“我的运气不会那么差”而饮酒。孰料,他酒后驾驶车辆行至敦大路时,被太谷交警大队农高区中队民警查获。经现场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1,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目前,张某已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吴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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