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11月04日

应对污染天气太原发布调度令

  本报记者 郭丽菲
  
   为应对持续性的污染天气,11月2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2-2023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第2号调度令,明确了工业源减排、面源污染管控、扬尘源污染管控、移动源污染管控四大类管控措施。
   太原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分析研判,11月2日-8日,太原市以南风、西南风为主,空气湿度持续较高,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持续积累,预测太原市空气质量达到中度污染。从4日夜间-8日,全市将进入一轮较长时间的中度污染过程,其间会出现连续中度污染过程,可能出现2022-2023年秋冬季首个重污染天。
   从11月2日16时-8日24时,在严格落实 《太原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的基础上,加严以下减排措施:对美锦钢铁、太钢、太钢东山石灰石矿提出减排要求。除绩效评级为A级的企业外,其余砖瓦窑、耐火窑停产 (污泥处置等豁免企业除外);B级以下(不含)石灰生产企业停产(减排清单中生产脱硫剂的豁免企业除外)。清徐县美锦、梗阳、亚鑫焦化焦炉烟囱排放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5、10、40毫克每立方米,达到综合减排20%的目标。对发电企业燃煤机组、燃气电厂、热源厂燃气锅炉均提出主要污染物浓度排放要求。
   为持续做好散煤清零和劣质煤收缴,将组织开展清洁供暖“回头看”“禁煤区”燃用煤制品专项检查,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边村燃煤污染检查,坚决杜绝散煤复烧。严禁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等行为。
   在道路清洁方面将采取湿扫措施,加严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时间控制,在原作业时间段加严1个小时。除晴朗天气下12时-16时外,非晴朗天气下、晴朗天气下其他时间段停止喷雾降尘、道路洒水和冲洗作业。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工地停止户外施工。
   国五以下(不含)中重型柴油货车、国五以下(不含)渣土车辆(不含污泥运输车)停止运输。除“绿标”外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使用。针对煤矿、非煤矿山、物流园区,以及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业企业和施工工地,持续开展在用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车用油品和尿素达标监管,发现超标现象,立即组织开展溯源。
   由于中长期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在污染物扩散条件变化的情况下,有可能提前解除或延长调度令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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